日前,备受关注的“解百纳”商标一案在京首次开庭,但该案当日没有宣判。不过在庭审过程中,颇为出人意料的是,来自葡萄酒行业的长城、王朝、威龙等原告,首先出具的却是张裕公司自身的一些历史资料,这让阵容庞大的张裕律师团显得有些措手不及。
有法律专家指出,“解百纳”作为国际公认的一种葡萄酒通用名称,其真正归属需等待法庭的判决。中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商标协会主任马翔表示,就像白酒行业有人试图注册“二锅头”,啤酒行业注册“无醇啤酒”一样,没有人能在抢注“通用名称”的案例中获胜。
被告
张裕行为被指“自相矛盾”
庭审当日,原告方4家葡萄酒企业的代理人和律师悉数到场。庭审的焦点依旧集中在对“解百纳”的定义上,分歧在于“解百纳”是葡萄酒的品牌名还是葡萄的品种名称(葡萄酒酿造的原材料)。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原告方所提供的一些重要证据,竟然是张裕公司自身在过去几年中公开发表的宣传材料和文献,其中包括历任张裕工程师对“解百纳”的定义与描述。这种战法让张裕显得颇为被动。
“解百纳70年历史”一直是张裕广告宣传中最得力的王牌,也是此次庭审中双方反复质证的焦点。作为被告,张裕的代理律师仍然坚持张裕一贯的观点,称解百纳为张裕创始的品牌,并在国民党当局时期就进行了注册。在原告律师的再三请求下,张裕也没有交出解百纳在七十年前注册的“商标注册证”,张裕公司在庭审中所提交的证据,也无法证明,七十年前的张裕葡萄酒就是今日的烟台张裕。
发展
纷争引国际同业高度关注
此次“解百纳”纷争已经引起国际葡萄酒业的高度关注。美国国会有关部门在近期的报告中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特别提示,希望美国葡萄酒业高度关注“解百纳”官司进展,避免利益因此而受损。
庭审中,原告方提供的一份来自法国大使馆的证词引起了法庭的高度关注。作为“Cabernet”这一名称起源地的农业管理部门,这份法国农业和渔业部委托法国驻华大使馆提交的证词、详尽叙述了“Cabernet”及其中文译名“解百纳”的源流,认为“解百纳”作为行业通用名称,不可以被注册为一家企业的商标。
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CE首席代表、中国区总协调官赖世平对此案表示:“循此案例,其他企业是不是就可以注册蛇龙珠、雷司令、美乐……?”
另外一位欧洲葡萄酒进口商则表示,这件事情如果在欧洲发生,不仅不可能通过注册,还将遭遇人们的普遍质疑甚至嘲笑。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张裕出口的“Cabernet”葡萄酒标注的是“彩龙”商标,而不是“张裕解百纳”。
“这将给正在急速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民族葡萄酒产业带来不利的品牌影响,一个企业试图将行业资源据为己有,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一位法国葡萄酒进口商这样表示。
影响
商标归属涉及20亿消费成本
中国食协葡果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强指出,“解百纳”并不属于高端葡萄酒,是大众化产品,成本不高,制作工艺并不复杂。目前市场上有30多种解百纳产品,价格也从10多元到数百元不等。超市销售员均反映,一般来说,30~40元的解百纳产品卖的较好。面对张裕的解百纳产品300~500元高价位,消费者对市场上的大众化解百纳产品较为青睐。
根据中国酿酒协会的统计,2007年我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高达30亿元。由于张裕解百纳产品较市场平均水平高出几倍,如果其他品牌因为商标原因停止生产解百纳,那么,在市场需求量以正常比例增长的前提下,由张裕完全按控制的解百纳市场每年将给消费者增加20亿元的消费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张裕在这场挑战国际性规则的“商标战”中胜诉,则不仅标志着全球所有葡萄酒企业在中国使用“解百纳”这一通用名称,都要向张裕支付“买路钱”,更意味着全国消费者在购买“解百纳”这种普及型红酒之时,不得不多付出20亿元的消费成本。
记者观察
张裕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开庭伊始,原告律师就列举了一系列张裕自身的资料,从各方面证明张裕一直将“解百纳”作为国际通行的“葡萄品系”来定义和宣传。其中,不同时期的张裕工程师如朱梅、朱宝镛、陈朴先等公开发表的论文颇为引人注目。在这些张裕公司自己的技术权威所撰写的文章中,解百纳被称为“解百纳家族”、“解百纳香型”、“解百纳香气”、“解百纳系列”、“解百纳酒的风格”和“法国红葡萄解百纳”。
在一本权威的葡萄酒书籍中,作为张裕当时的总工程师陈朴先清晰定位了解百纳的出身——“解百纳”是酿造这种酒所用的三种葡萄英文名称的缩写。“它吸收了三种葡萄的精华,故此而得名”。这些来自张裕自身技术专家的论述,与张裕一直宣称的“解百纳为海纳百川之意”显然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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