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昆明举行的“中国咖啡行业昆明论坛”上,福建、海南和北京等地多家咖啡行业协会,纷纷要求加入到讨要“咖啡伴侣”使用权的行列之中。这一举动使“咖啡伴侣”商标的归属问题再度升级,当然也使要求“咖啡伴侣”商标共享的声势更加浩大。
实际上这场声讨要追溯到今年9月3日。因遭遇投诉,工商部门没收了后谷咖啡公司生产的12000包“咖啡伴侣”,此后原本袋装的“后谷咖啡伴侣”只能用一个小土罐盛放。9月24日,当地媒体报道了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及后谷咖啡质疑雀巢“咖啡伴侣”商标注册一事。
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受理处在接受云南后谷咖啡关于撤销雀巢公司第360860号“咖啡伴侣”注册商标的申请后表示:“该案件已经受理,书面审查时间为三个月,之后进入行政诉讼阶段;我们会尽快将该商标争议案件副本送达雀巢中国公司。”
11月初,雀巢就此事回应称:“咖啡伴侣”商标是雀巢独创的品牌名称。在中国大陆,‘COFFEE-MATE’和‘咖啡伴侣’商标早在1989年已获得商标注册专用权,雀巢公司的‘COFFEE-MATE’和‘咖啡伴侣’商标长期广泛地使用于‘植脂末’系列产品上,并明示其为注册商标。”
对于”咖啡伴侣”是关乎中国咖啡的大事、必须要共享“咖啡伴侣”商标的说法,中国咖啡及咖啡饮料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钱嘉鹰表示指出:“不存在这样的说法,光是咖啡伴侣完全还可以起新的名称。一般的‘咖啡伴侣’主要是用于速溶咖啡,所以主要是一些速溶咖啡的企业非常担心是否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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