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旗爱国者起诉明基鼠标商标侵权案被业界称为中国外设知识产权第一案。这一由小小鼠标引发的知识产权案,法院一审判决明基电通赔偿华旗(即爱国者品牌持有公司)50余万元,并立即停止销售旗下商标侵权的鼠标产品。

2004年7月14日,华旗爱国者获得了国家商标总局商标注册证书,享有“逍遥鼠”商标10年的专用权。而在今年4月起,在市面与网络上发现明基电通以“BenQ ME700无限逍遥鼠”和“BenQ ME900无限逍遥鼠”为商标销售鼠标。

今年10月,华旗爱国者认为其注册的商标“逍遥鼠”受到明基电通侵权,将明基电通及其销售公司北京亿灿未来公司告上北京市海淀区法庭。花旗爱国者认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明文规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p#副标题#e#
明基方面则认为,这两款无线鼠标所使用的商标为“BenQ”而非“逍遥鼠”,“BenQ”作为明基电通股份公司合法授权的使用者,没有利用华旗的“逍遥鼠”商标来故意混淆或误导公众的必要;同时明基通过自有的销售网络进行产品的销售,并不侵犯注册\专用权。
对于一审判决明基方面表示,将会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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