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 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浙江台州一鞋厂侵犯阿迪达斯的商标权

浙江台州一鞋厂侵犯阿迪达斯的商标权

    发布时间:2009-12-07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世界知名体育品牌阿迪达斯起诉的一起商标侵权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侵犯名牌商标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可见现在企业生产者对于商标的心理,一味想通过傍名牌的方式发展,而不是通过打造自己的商标,树立自己的优势来发展。

  这起案件由阿迪达斯国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告温岭市军明鞋厂侵犯“Y-3”商标专用权。阿迪达斯诉称,其于2002年在中国注册了“Y-3”商标,该商标由世界顶级设计师山本耀司(YohjiYamamoto)所创设,Y代表YohjiYamamoto,而3则代表adidas三条线的logo。近些年,随着“Y-3”品牌在中国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擅自制造仿冒“Y-3”品牌的鞋服产品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4月初,阿迪达斯发现被告温岭市军明鞋厂在其生产的休闲鞋鞋帮上使用了与阿迪达斯“Y-3”注册商标一致的标识。

  之后,阿迪达斯向温岭市工商局依法投诉,该局于同年4月当场查获并封存侵权运动鞋3600双。但是,在案件调查期间,温岭市军明鞋厂却擅自将封存的运动鞋予以销售,致使封存物品全部被转移、灭失。阿迪达斯认为,温岭市军明鞋厂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的运动鞋,数量巨大,情节恶劣,给阿迪达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温岭市军明鞋厂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阿迪达斯经济损失20万元。

  被告温岭市军明鞋厂答辩称,“Y-3”在国内还不是知名商标,其是在不知道注册商标的情况下生产了3000多双,其中只销售了72双获利仅21.6元,且已被温岭市工商局罚款10万元,现在阿迪达斯又要求赔偿20万元数额过高,请求法院在合理的范围内支持阿迪达斯的部分诉讼请求。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之间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温岭市军明鞋厂答应停止侵权并赔偿阿迪达斯6万元人民币。

  罚款不是目的,罚款只是一种手段,希望通过罚款的方式要更多的企业认清脚下的路,不要一味的“傍名牌”,用品质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这才是出路,这样才能形成自己的优势。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