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到目前为止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是2002年的9倍,可以看出全民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我国已成为商标大国,但是申请量和案件量都在不断的提高。

据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如白象与白家之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本报2008年1月17日C7版曾报道)、景芝酒业商标遭仿案(本报2008年11月26日C1版曾报道)、杂余脱粒器专利权纠纷案(本报2009年3月20日C6版曾报道)等。近年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不惜耗费大量财力、人力去争取知识产权。
由于,企业的维权意识增强,在案件中很多被告表示维权特别难,他们不懂得采取怎样的方式来维权,有可能本来拥有真正的权利而成为了被告。对于这种情况,相关企业或个人,应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平时注意收集相关的资料保存证据,当被告也要维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