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拉尔区工商分局胜利工商所查处一起擅自更换白酒注册商标标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经查,今年9月8日,当事人石某从华润雪花啤酒呼伦贝尔有限公司购进700箱38度呼伦贝尔特贡白酒,为提高销售额,石某擅自将“呼伦贝尔特贡白酒”的注册商标标识更换成“呼伦贝尔三年”进行销售。至查获时,石某已对347箱呼伦贝尔特贡白酒更换了商标标识,每箱售价36元,销售279箱。石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将剩余的68箱贴有他人注册商标的白酒和162个假冒商标标识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石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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