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秦皇岛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接到相关权利人举报,对市区两处“本田”助力车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扣留封存以及撤换销毁涉嫌侵犯本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助力车16台,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27日上午,记者同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位于海阳路上的两家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经销店,两家店面相距只有10多米,其中一家店面的大广告牌上醒目的写着“本田”字样。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分别进入这两家经销店。记者看到,那些被查获的助力车车牌架、车筐等位置上贴着“欧阳本田”“本田之星”的标识。当记者向两家经销店老板询问助力车产地时,他们都说这些助力车是江苏无锡的厂家生产的。
据执法人员介绍说,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知识和法务部相关人员说,“本田”是本田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合法注册商标。本田公司在中国没有生产或销售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产品,也没有授权任何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企业使用上述商标。一些厂商在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产品的醒目位置贴上“本田”标识,会使消费者将该产品与本田公司产生关联,误导消费者。(记者 刘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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