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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搭档”为商标翻脸,两坛“老土”宣战

    发布时间:2009-08-06

  曾经的“黄金搭档”突然为商标翻脸——


  两坛“老土”撞在一起


  金黔在线讯 昨日下午,“老土酒”厂家贵州仁怀市茅台镇千喜年酒厂在贵阳召开新闻座谈会,以其合作伙伴贵州雄正酒业有限公司及其产品“老土人家”侵犯其权益为由,正式向对方“宣战”。


  当晚,雄正酒业回应:“老土酒”是双方一起努力做出来的市场和品牌,对于千喜年酒厂的做法感到“莫名其妙”。且根据代理协议,自己享有“老土”商标知识产权一半的权利。

  合作:


  那些成功的喜悦


  “老土酒”诞生于1999年,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千喜年酒厂生产的核心品牌白酒。2001年,老土酒的“老土”商标顺利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成功获得商标注册证。


  2000年,张再彬与千喜年酒厂法人陈宗刚接洽后取得“老土酒”系列产品的全国总代理权,张再彬就此与陈宗刚及其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经过几年的发展,老土酒迅速占领了酱香型白酒中低端市场,双方分享成功的喜悦。


  宣战:


  “老土人家”侵权


  千喜年酒厂法人陈宗刚称,随着老土酒的不断畅销势头,张再彬于2005年7月7日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贵州雄正酒业有限公司,张再彬开始趁机大力宣传雄正酒业的企业品牌,这让许多消费者误以为“老土酒”的生产厂家是雄正有限公司而非千喜年酒厂。


  陈宗刚称,张再彬及其雄正酒业有限公司还注册“老土人家”商标,其行为损害了千喜年酒厂“老土”注册商标权。


  陈宗刚称,雄正酒业有限公司在一些超市对“老土人家”进行推广促销时,举办过买“老土人家”送“老土酒”等类似促销活动,这实际上就是对千喜年酒厂及“老土酒”品牌形象的严重侵害和恶意诋毁。雄正酒业有限公司甚至拿着千喜年酒厂提供的高额宣传费,在广告宣传方面却作了许多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让消费者误认为老土酒系列产品是雄正酒业有限公司的“原创”。


  陈宗刚在今年7月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撤销张再彬注册的“老土人家”商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受理。


  回应:


  一切有合同为证


  对于千喜年酒厂的“宣战”,昨晚贵州雄正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再彬通过媒体作了回应。张再彬说,他已于7月28日接到了千喜年酒厂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他感觉莫名其妙。


  张再彬称,“老土人家”这一商标也是经过国家商标总局批准(2005年12月7日第3930167号)的,根本不存在侵权行为。此外,“老土人家”的包装是专利产品,以及酒的风格、文化元素、定位都和老土酒差别很大,营销方法策略都不一样,老土人家和老土酒完全是两码事。


  张再彬称,老土酒有今天的发展,是双方一起辛辛苦苦做起来的,离不开他在市场方面所作的心血。现在陈宗刚抛出这样的言论,让他很伤心。


  张再彬认为,他和老土酒是有代理协议的,自己有老土酒的总经销权,享有“老土”商标知识产权一半的权利,以及“老土”系列独有的外观专利权,在自己不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根本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张再彬称,一切都有合同为证,希望陈宗刚能够按照合同条款保质保量供货,维持当前的合作关系,保证老土酒的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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