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海口市蓝天路读者所说的一家KTV时,远远便看到大大的“水立方KTV”招牌非常显眼。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水立方”这一商标已经经过国家商标局批准,使用这3个字作为店招牌,涉嫌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大英工商所要求整改,店方表示将尽快摘除
KTV的“水立方”招牌
“KTV竟然用‘水立方’命名,这是奥运会知名建筑的名字,形象上出入太大了。”今天,热心市民向南国都市报报料。
今天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海口市蓝天路读者所说的一家KTV时,远远便看到大大的“水立方KTV”招牌非常显眼。海口市民李小姐说,“水立方”作为奥运会比赛的一个重要场所,代表北京的形象,也代表中国的形象,用在这种娱乐场所非常不合适。
除了店招牌,记者还看到了这家KTV悬挂的大大的招聘广告上打着“水立方夜总会”。该娱乐场所正在装修,记者向现场工作人员表明来意之后,工作人员答应通知负责人到场。
记者随后将此情况反馈给辖区的大英工商所。中午11点半,大英工商所梁所长到现场调查。该KTV提供不出工商营业执照。梁所长表示,在名称没有核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的情况下是不能悬挂此招牌的。
梁所长要求该KTV马上就此进行整改。一名自称经理的钱先生表示,当初起这个名字也是为了广告效益,没有想太多,如果不合适他们会尽快把招牌摘除。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水立方”这一商标已经经过国家商标局批准,使用这3个字作为店招牌,涉嫌侵犯了商标专用权。(纪燕玲)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