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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课小知严肃的总结了那些会导致商标被拒绝的情况,今天咱们看看国外的申请人是否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呢?
对于国外身份的个人或公司,在提交申请信息时,要求会更严格一些。因为国外的申请主体在中国大陆一般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或工作地址,如果商标局下发了相关文件,这些国际友人或友商们就会错过重要的信息,最终损失的可能不是一枚商标这么简单的事情。
所以在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被强制性要求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中国依法设立的代理机构,例如:中细软——致力于知识产权行业13年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小知提示:
1、国外申请人未填写英文名称或者英文地址的;
2、国外申请人未填写中文名称或者中文地址的;
3、国外申请人未填写国籍或者国籍填写有误的;
4、国外申请人未上传身份证明文件;
5、国外申请人未上传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翻译件;
6、国外申请人上传的身份证明中文翻译件未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苦口良药,知己们可要记得小知的一片良苦用心~~
如果知己们对于商标的相关内容还是不太清楚,可以随时在微信上呼唤“小知”哦!着急的话就直接拨打中细软知识产权的热线 400-700-0065 找小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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