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气公司发现,曾是经销商的叶先生未经许可,将该公司“GE”商标申请注册了gelighting.com.cn域名,遂将叶先生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通用电气公司诉称,在中国近百年的经营历史,已使“GE”商标和“GE公司”的名称被相关公众广泛知晓。
2001年和2003年,通用电气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在照明商品上申请“GE”商标和“ge花体字商标”注册,并被核准。
此后,通用发现,叶先生未经许可,于2006年12月20日将通用电气公司上述商标内容,作为其域名显著部分申请了gelighting.com.cn域名注册。
通用认为,这使得公众极易将此域名与通用电气公司的商标产生混淆、误认,进而损害通用的合法权益。
同时,叶先生在商业宣传和贸易中,突出使用“GE”,例如“GE照明系统”、“GE光源产品”、“GE产品推荐”。
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要求,叶先生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gelighting.com.cn和geusa.cn等域名转移给该公司,赔偿50万元及维权费用。
叶先生辩称,他曾是宁波市大港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的经销商,有权使用通用商标。同时,通用商标的专用权注册晚于他的域名注册。
叶先生指出,该纠纷曾经由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仲裁,确认域名归他所有。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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