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诉加多宝侵权一案再度加码。日前,广药集团已向广东高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广药诉加多宝商标侵权案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亿元,并已根据通知向广东高院补交案件受理费965.08万元。
该案可回溯至2014年5月7日,广药集团宣布起诉加多宝商标侵权,并获广东高院受理立案。
广药的原诉求为,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自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间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广药集团内部人士曾就此案表示,10亿元赔偿依然难以弥补广药损失。对此,加多宝方面当时回应称,王老吉商标仲裁案过去两年后,广药挑起事端,意在吸引眼球,最终起到打压加多宝的目的。
述及本次追加赔偿的原因,广药集团称是以加多宝自行向工商登记部门申报的利润数额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并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估算出的净利润总额为索赔依据依法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估算出2010年5月2日至2012 年5月19日期间,加多宝等六被告净利润合计29.3亿元。广药集团因而以估算出的利润数额为索赔依据依法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加多宝等六被告可能为此多支付19亿元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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