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家,为了自己获利,不管不顾,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环境,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日前,儋州工商对那大城区红旗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涉嫌假冒商标淀粉1.1吨。
据介绍,11月26日,儋州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儋州市内经销假冒琼中某某公司的奔鹿牌鲜木薯淀粉。接报后,该局红旗工商所、公消科联合琼中工商,对位于那大红旗街进行检查,发现有4间商行经营涉嫌假冒的奔鹿牌鲜木薯淀粉共计1.1吨(44大包),涉嫌违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目前,此案子正进一步调查中。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应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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