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补充能量的饮料,想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红牛”吧!!1995年12月,“红牛”凭着对中国市场发展的信心和全球战略眼光,从泰国来到中国,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公司),大力开拓中国市场。红牛饮料快速打开中国市场,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饮料行业的领军品牌。人红是非多,有不法商贩打起了“红牛”的主意。
近日,韶关市乳源县警方联合食药监等部门,对乳城镇富源工业园区的某金属制品公司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约50万个印制有假冒“红牛 RED BULL”标识的饮料罐成品、半成品,抓获犯罪嫌疑人郭伟雄等3人。
据了解,红牛公司在中国拥有设在北京怀柔、湖北咸宁、广东佛山、江苏宜兴、海南海口的五个现代化国际标准生产基地,供应全国市场。
而涉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经红牛公司授权,非法制造红牛饮料罐,且数量特别巨大,已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雄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情仍在调查中。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郭某雄为赚取利润,铤而走险,知法犯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环境,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中细软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应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商标侵权的不法行为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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