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个体户搭乘“韩流” 贩卖假名牌炸鸡被查

个体户搭乘“韩流” 贩卖假名牌炸鸡被查

    发布时间:2014-11-14

今年,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火爆一时。早前,小编撰写了一篇文章《《来自星星的你》引发商标注册新热潮》引发广泛的传播。而在电视剧中,女主角一句“最想吃炸鸡喝啤酒”的台词流行开来,剧中出现的“校村炸鸡”更成为时下年轻人热捧的美食。在品牌效应能够带来巨大利益面前,个别不法商贩打起韩国“校村”品牌的主意,搭乘此股“韩流”擅自制售假冒名牌炸鸡,非法牟取暴利。

校村炸鸡店

日前,工商和平分局接到举报,反映位于鞍山道附近的一家个体商户制售名为“校村炸鸡”的食品,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为一家炸鸡店,其店内的广告展板、宣传单页、产品包装盒及该商户在互联网所发布的广告均使用了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校村”商标字样及图标近似的内容,且未得到商标权利人韩国校村F&B(株式会社)的授权,该商户的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根据新《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对其涉嫌侵权的广告板4块、宣传单10张、包装盒1400个等侵权物品全部予以查扣,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以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