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商标引发"二虎相争" 西南"飞虎"击退美国雅虎

商标引发"二虎相争" 西南"飞虎"击退美国雅虎

    发布时间:2009-07-13

  一个注册商标引发跨国“二虎相争”


  经过4年复审,权威机构对雅虎、飞虎商标之争终于再次给了个说法,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核准雅虎公司提出异议的西南证券公司飞虎商标注册。至此,在历时近8年的二虎相争中,西南证券在行政复审中已连赢两局,雅虎要想阻止飞虎商标注册,只剩下向法院起诉一条路。


  雅虎斥不正当竞争


  飞虎网是西南证券旗下证券交易门户网站。2000年8月,西南证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欲在第36类公共基金、资本投资等服务项目上注册“飞虎Fayhoo”商标。


  当年12月,美国雅虎公司提出异议,认为雅虎网站为中国公众熟知,“雅虎”、“YAHOO”商标应为驰名商标,飞虎与雅虎商标、商号近似,西南证券申请注册这一商标是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构成了对其驰名商标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要求国家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飞虎一胜


  2005年5月,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雅虎所提异议不能成立,“飞虎Fayho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二虎相争飞虎先胜一局。


  2005年6月,雅虎公司表示不服,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商标异议复审。对新一轮攻势,雅虎准备更为充分。该公司认为西南证券注册飞虎商标产生了不良影响,损害了自身在先企业名称权。


  商评委:飞虎再胜


  国家商评委日前作出裁定,核准“飞虎Fayhoo”商标注册。


  主要理由是,飞虎商标与雅虎商标文字构成差别较大,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类似商标,也不足以认定前者是对后者的抄袭模仿。同时,雅虎证明其商号在先知名度的证据主要在互联网服务领域,而非飞虎商标指定使用的资本投资、基金投资等服务领域,飞虎商标并未侵犯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


  业内人士表示,商标异议复审裁定虽是我国商标纠纷在行政裁决中的终审裁定,但提出异议者如不服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