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用户需求,方便申请人并减轻其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韩国商标体系,近期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计划对商标法律进行大幅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简化商标续展程序等方面。此前,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获得商标注册后,如需续展权利,须缴纳费用并再次进入商标审查程序。修改后,用户仅需缴纳续展费即可维持其商标权,不需再次审查。
减少未使用商标数量。以往,针对未使用商标提出撤销商标权请求仅限于该商标的利益相关方,此次修改将请求人范围扩至任何人,即对于超过三年未使用的商标,任何人均可提出撤销其商标权的请求。KIPO希望此举能够减少未使用商标的数量,将商标权赋予真正需要的用户。
减轻用户缴纳商标注册费负担。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获得注册后的两个月内需缴纳注册费,为减轻用户负担,此次修改将允许申请人分两次缴费。此外,目前KIPO对于在商标注册后一个月内取消或放弃商标权的申请人,仅返还商标注册费,而修改后还将返还商标注册申请费。
KIPO商标与外观设计审查部部长Jong-Kyun Woo表示,KIPO希望通过完善商标体系,帮助申请人克服经济困难。据悉,修改草案已提交韩国国会,讨论通过后有望于2010年生效。(何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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