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频网站内容自制时代,以泛90后为主要受众、制作成本较低的迷你网络轻喜剧、微电影类视频成为一种新潮流。搜狐视频自制《屌丝男士》迷你剧迅速爆红,便迎合了“屌丝”群体的心理与趣味。
然而该“神剧”的制造者——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下称飞狐公司)欲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屌丝男士”商标,却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相应审查程序中驳回,其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对“屌丝男士”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结果。
“屌丝男士”或难注册
据了解,《屌丝男士》是搜狐视频自制节目《大鹏嘚吧嘚》的衍生品牌,该剧自2012年10月10日第一季开播以来,现已拍至第三季。在上映之初的2012年10月19日,该剧出品方飞狐公司即向商标局提出“屌丝男士”商标(下称申请商标)在多个类别上的注册申请。2013年10月21日,商标局以申请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后经商评委复审后,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同样被予以驳回。
飞狐公司此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认为,申请商标因自制剧影响力,已然被社会赋予一种幽默自嘲的含义,成为中性词。而且从众多知名演员加盟该剧来看,申请商标本身并不具有“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飞狐公司呼吁法院不应让作为私权的商标权去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
据了解,“屌丝”一词属于网络原创用语,没有过多渊源可供考究。在百度百科中,“屌丝”被解释为:中国网络文化兴盛后产生的讽刺用语,在网络中常指一个人符合矮、穷、丑、挫、撸、呆、胖等特征,也指生活中平庸的碌碌无为的或者性格独特猥琐的人,“屌丝”一词目前多用于自嘲或戏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屌丝”为中国网络文化产生的讽刺用语,并非规范的、正常的社会文化用语,该词语的使用会对良好的社会风气及社会文化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据此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复审决定。
对此,记者日前致电飞狐公司代理人商家泉进行采访,其表示飞狐公司将会针对该一审判决结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网络词汇争议颇多
飞狐公司欲申请注册“屌丝男士”商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粉丝效应将会带来的充满想象力的粉丝经济。但是这样的商标能否得到公众的认同,其答案却并不乐观。
某知名互联网企业的一名90后从业者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申请商标虽不至于说是伤风败俗,但通过贬低自己来实现身份认同,就像是一种精神鸦片,对自己并不负责任,“不支持‘屌丝男士’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因为不希望一个‘恶词’被合理化。”
一名70后的互联网领域创业者则向记者表示,商业行为要有道德底线,他们这个年代的人已成为目前社会的中坚力量,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不会去消费打有类似标签的产品。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来自互联网领域的新生词汇逐渐增多,抢注网络热词的行为越来越普遍,“好人卡”“RZ”“囧”等,都不乏商标申请者,在这些商标中也有很多获得审核通过甚至已完成确权,但有业内人士提醒,若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包含“有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社会上褒贬不一”的文字,并不会因为流传度之广而理应被准予注册,一般情况下这类商标是无法通过商标局的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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