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遇上了“闹心事儿”,其商标“1912”遭遇侵权。根据《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郑重声明》表述,近期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起,用“常州1912”的名义发布、刊登和树立大量的广告以销售其房产。并通过365地产家居网等媒体发布了“荣盛曼哈顿广场与一九一二正式签约”、“1912入驻曼哈顿广场”等内容的新闻/广告。为此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该行为构成了“侵权”,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通过媒体发布了慎重声明:
1、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一九一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关联企业,从未与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过任何书面文件认可使用“1912”品牌和商标,该公司滥用贵媒体所发布的新闻/广告宣传中有关“与1912合作,1912入驻曼哈顿广场”等“1912”的所有信息均属完全的不实宣传。
2、我司要求立即停止这种有违事实的新闻/广告宣传,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通过贵媒体公开向全社会澄清事实。
3、作为“1912”商标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人,我司非常乐意为常州地区提供规范的“1912”式优质的服务,但不接受侵权行为。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失真的宣传,我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究责任和声索赔偿的权利。
记者随后从中国商标网查询到“1912”商标其申请注册号多达55个,其申请公司分别为南京无为斋庄道艺术珍品坊、理查莫特意大利股份公司、南京浩浩农业专业合作社、南京东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若云贸易有限公司、安徽金大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东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邓氏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武汉精益眼镜有限公司、南京独角戏服饰有限公司、济南俊达食品有限公司、杭州东儒贸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法人,其中南京一九一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1912”商标是注册于2007年,其商品服务为“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住房代理、不动产中介、住所(公寓)、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管理、公寓管理、公寓出租、不动产评估”等内容。此外,“1912”商标此前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服务业)”等荣誉。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以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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