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商标,小心遭受牢狱之灾。近日,晋江某食品厂负责人陈某某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陈某某将在监狱里渡过四个月的铁窗生活。
日前,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犯罪线索,晋江罗山街道人陈某某销售11万元假冒台湾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食品给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的郑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四川警方刑事拘留)。
晋江经侦大队民警经慎密侦查后,在晋江市西园街道砌田社区一栋无门牌的三层民房内查获一制造假冒台湾某知名品牌商标食品厂,当场扣押假冒台湾某知名品牌商标小馒头75件,共计9000包,经调查该食品厂的负责人即为晋江罗山街道人陈某某。为此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晋江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陈某某归案后对其组织工人生产并销售台湾某知名品牌商标小馒头、雪饼等假冒食品给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的郑某某一案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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