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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当事人侵犯“立体商标”权被罚万元

    发布时间:2009-07-03

  因为不知道“立体商标”为何物,南京一商场负责人售卖仿冒国内某知名品牌酒的一种低档酒,结果招来被侵权人投诉,并于昨天因侵犯“立体商标”权被罚没1万元。

  “有商场正在销售一种叫‘贵宾经典’的酒,该酒使用的酒瓶侵犯了我们注册的立体商标。”6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工商局接到某酒厂打假办工作人员的举报,举报人同时拿出了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法局核准的立体商标注册证。接报后,执法人员来到禄口街道李三琪的商场,从其库房内查获150多箱白酒,发现该酒酒瓶的形状和中国某著名品牌酒的酒瓶完全一致,与酒厂注册的立体商标也完全一致。执法人员当即对这批侵权酒进行了查封。

  当事人李三琪在酒被查封后却喊冤叫屈,称这种酒自己也喝过,看到酒瓶时也觉得跟某中高档酒很像,但是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立体商标,更不知道什么侵权一说,要侵权也是造假酒厂的事。

  执法人员介绍说,大多数人都对立体商标感到陌生,因为它是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吸纳的“商标家族”新成员。“广义地说,商标还包括三维立体、颜色组合、音响和气味。我国的《商标法》目前还没有对音响和气味作为商标作出明确规定,但立体商标已有法可依”。

  据悉,肯德基门前可爱的“山德士上校”、麦当劳的金色拱门标志、派克金笔的专用笔托造型、咸亨酒店前躬腰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形象等,都是立体商标的代表。虽然我国对立体商标的法律保护起步较晚,目前我省产品的立体商标也并不多,但利用立体商标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王锐 熹熹 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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