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和宣传新修订的《商标法》,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普陀区工商分局通过加强企业走访、聚焦重点领域、规范使用行为三项措施,加强对驰名商标使用行为的规范与监管。
重点检查各经营户在售并已进入流通的含有“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商品,督促经营户做好销售记录、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含有“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内容的商品,以及宣传“驰名商标”的行为。
加强对辖区驰名商标企业的走访,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修改的背景和新商标法进行宣传,查看企业商品包装和广告等,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有效地更正在商品、包装、广告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载体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行为。
根据家居建材、电动自行车等产品中较多使用、宣传“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情况,将家居建材、电动车等纳入重点检查行业,加强宣传,引导经营户规范、合法使用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及各种商标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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