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近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接“六个核桃”商标注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诉,诉称该县辖区内部分超市、商店销售的标注为“嘉蒙”牌六个核桃花生露和标注为“仙芳缘”牌六个核桃花生露侵犯了其商标的专用权。
长丰县市场监局在核实有关情况后,认定两个牌子的“六个核桃花生露”和投诉人生产的产品“六个核桃”包装基本一致,侵犯了商标专用权。长丰县市监局对投诉人所列的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的45个超市、商店实施清查。长丰县共查获侵权商品325件,其中标注为“嘉蒙”牌六个核桃花生露121件,标注为“仙芳缘”牌六个核桃花生露204件,总案值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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