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嘀嘀打车商标侵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也给各个企业敲响了警钟。5月下旬,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布,该公司旗下打车软件嘀嘀打车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然而消停的日子好景不长,小编近日了解到,广州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又对其“滴滴”商标进行了侵权起诉,在已经进行了一次更名后,恐怕仍然需要继续为此烦恼。
睿驰科技起诉“嘀嘀”打车商标侵权,认为小桔科技擅自使用“嘀嘀”商标、且其服务项目与睿驰科技拥有的第38类第11122098号“嘀嘀”和第11282313号“嘀嘀”商标、第35类第11122065号“嘀嘀”商标核定的服务相近,侵犯了睿驰科技享有的商标权。据悉,北京海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进一步审理中。
睿驰科技负责人强调,在还没有"嘀嘀"、"滴滴"打车这个软件时,睿驰科技就已经注册了"嘀嘀"、"滴滴"商标,且最初注册系为企业自身使用,并不是针对滴滴打车而为,目前公司已经在相同的行业、范围使用"嘀嘀"商标。
实际上,这已不是小桔科技第一次因商标侵权而被告,嘀嘀打车跟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已持续较长时间。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日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受到强烈的重视。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的屡屡出现,增强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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