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政府批准召开的新商标法宣讲暨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会议上,延安市黄龙县核桃开发管理局的“黄龙核桃”和陕西轩辕圣地酒业有限公司的“轩辕”两件中国驰名商标分别被省政府给予120万元和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悉,2013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黄龙县核桃开发管理局的“黄龙核桃”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2014年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陕西轩辕圣地酒业有限公司的“轩辕”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去年5月以来,延安市工商局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培育重点,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积极挖潜振兴传统老品牌,逐步形成了政府指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协会)操作、社会参与的全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机制。
截至2014年4月30日,延安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427件。其中,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8件,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1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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