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安岳县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接到举报后,资阳市工商局责成安岳县工商局立即调查核实。
接到通知后,安岳县工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会同县公安局对举报的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查,该公司从外地购进注册商标为“兴农”的三轮车,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兴农”商标更换成自己的“岳城”商标,并对外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10万元,涉案车辆23辆。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规定,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案是近年来资阳查获的首例商标反向侵权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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