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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五粮春”假酒,一店铺遭突击检查

    发布时间:2014-05-07

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新《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赔偿额最高可至300万。但仍有企业心存侥幸,非法谋求利益。

近日,甘肃天祝县工商局接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举报,称华藏寺县城内某店铺销售的“五粮春”为假酒,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店铺进行突击检查,在其店面和仓库内查获侵权“五粮春”23瓶,该局对不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小编提醒,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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