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龙岗街道的深圳市彩王星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车间在印的印刷品中有两款包装盒上均带有商标标识。
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对带“iWord®”“Joseph®”商标标识的包装盒予以取样,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出示这两个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验证证明文件。
该公司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以上文件,执法人员认定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场依法对该公司开具了法律文书以作进一步调查。目前,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公司违规印刷带商标标识包装盒的行为作立案调查。
由于未按《印刷业管理条例》要求印刷带有商标标识的印刷品很有可能引发商标侵权行为,龙岗大队加强了此类违规印刷行为的查处工作,力求通过查处工作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对印刷企业经营者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印刷企业依法经营。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