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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明起实施,审理限期不超9个月

    发布时间:2014-04-30

新《商标法》明天开始就要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商标评审委员会人员、本市企业界代表,围绕新《商标法》即将实施,如何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展开讨论。

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新《商标法》施行后,商标注册将更加便捷,如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允许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方式向商标主管部门直接提交申请等。

据了解,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审查周期过长的现象,新《商标法》规定了9个月的审理期限,属世界先例。新《商标法》还使得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回归本意,保护驰名商标是法律制度和国际惯例,驰名商标不是荣誉称号,对其要坚持“个案认定、被动保护”,要淡化行政色彩,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全国有2万多家商标代理机构,很多商标注册都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做,在中间有很多不规范的违法的情况,比如恶意抢注、傍名牌,还有不少企业注册的商标很多,使用的很少。下一步要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除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外,商标局可以停止受理其业务。

据介绍,对于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行为,新《商标法》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如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禁止商标抢注行为,允许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等。

市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将严格依法执行,在商标审查、审理和行政执法中,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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