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如何通过自主创新,走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已引起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而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与知识产权质押嫁接成为各地方相关部门关注的焦点。
去年4月9日,国务院就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科技部日前发布《关于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指出,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监会和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会将逐步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即为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和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据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1月选择6家单位作为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同时,上海也在今年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推动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在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推动下,江苏、广东等地均出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事件。
有关专家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出现,打破了以往只能以实物作为质押物的融资形式,实现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也能实现融资。
但是专家也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面临诸多隐患,如信息不对称、法律风险、估值风险等问题。产权市场如能突破上述瓶颈,必将吸引更多的企业挂牌,并最终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真正崛起。
银监会破解融资“梗阻”
尽管中小企业融资难并不是一个新课题,但是去年以来,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出口企业面临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压力,生产成本增加,资金面更加紧张。
据悉,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缺口,去年以来,央行灵活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银监会则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六项机制”,协同央行安排专项信贷规模,统筹用于小企业、“三农”和灾后重建,并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而来自财政部的相关信息表明,中央财政今年安排各类支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51.1亿元,比上年增长75.6% 。特别是中央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基础上,追加1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发挥再担保机构增信、分险、引导、整合等功能,促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安排10亿元,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补助力度,减轻中小企业财务负担,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中国小企业授信户数398.8万户,同比增长16.7%;小企业授信总额192 58亿元,较年初增加1440亿元,增长8%。
分析人士指出,小企业授信户数增加,户均授信余额下降,这表明各项政策开始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但是,并非所有小企业贷款需求都要得到满足。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许多中小企业感受到阵阵寒意。在困难面前,支持好中小企业有着更现实的意义,中小企业是提供就业的主要渠道。
因此,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如何通过自主创新,走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已引起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而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与知识产权质押嫁接成为各地方相关部门关注的焦点。
为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企业采取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透露,银监会准备与科技部有关方面紧密合作,在探索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及其他权益作质押和抵押等方面,在多个领域内进行机制创新。
近日,银监会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银监会将逐步明确和完善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有关政策,将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意见》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加速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此,银监会将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服务;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科技专家,为科技贷款项目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考核奖惩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
同时,将完善科技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各类投资基金、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体系,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此外,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逐步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将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具体的补贴或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定期推荐科技贷款项目,并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意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据称,银监会还将选择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在东、中、西部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省份,开展支持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工作。
知识产权可抵押融资5月6日,北京银行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议》,计划在未来3年专门提供50亿元人民币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额度。
2008年7月22日,北京银行正式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截至2009年4月末,北京银行中小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超过600亿元、2300户,贷款增速达到13%,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今年已累计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瓶颈,科技部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程。
早在去年4月9日,国务院就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1月确定国内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据称,北京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吉林长春市知识产权局、湖南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江西南昌市知识产权局被确定国内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将主要承担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评估专业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九大任务。旨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等难题。
早在2007年初,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并建立浦东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中心。对于一些实物抵押条件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在浦东新区用其自有知识产权质押,由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担保,直接获得银行短期贷款。凡是运行良好的有短期融资需求的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但政府将重点支持在软件、文化创意、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等领域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截至2009年1月底,上海市浦东区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已为35家企业提供了49笔贷款,累计金额达6070万元。这些企业涉及新材料、软件、电子、集成电路等行业,属于新区重点发展的高科技产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去年9月份,上海还特别出台新规宣布,将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限额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
此外,国内其他城市也纷纷“摩拳擦掌”,进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如3月中旬,广东开始试点中小企业以商标和专利等无形资产为抵押贷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地方政府财政贴息和还款担保为基础,鼓励企业通过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商品化,促成民企与银行合作,帮助民企解决“贷款难”问题。
而浙江省也开始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出台《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只要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银企双方签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并取得工商总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据统计,浙江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112件,名列全国前茅;浙江省着名商标2109件,是全国最多的省份;证明商标68件,注册商标33.8万件,国际商标注册2.9万件,位居全国前列。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共有37家中小企业的44个知识产权项目获得了4.02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上海亦将管辖范围内的10个区(县)列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区域,预计上海地区今年的贷款额度将由现今的数千万元提高至1亿至2亿元人民币之间。
截至2008年底,交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授信企业37家,共发放知识产权贷款44笔,40275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5745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24330万元,版权担保贷款10200万元。所有到期企业全部还贷,未形成一笔不良贷款。参与到其中的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郭峰律师表示,这标志着知识产权在银行质押贷款是完全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质押融资需突破瓶颈自从允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得以大幅提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受其本身的特点和现行法律、政策和体制的制约,还远未能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
知识产权质押立法体系不完善。中国知识产权质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担保法》及3部主要知识产权分支部门法,而关于专利权质押、着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具体操作规则,主要是一些部门规章或地方的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大都仅具有操作的程序性规定,对于知识产权质押如何进行法律保护则少有涉及。同时,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尚不完善,存在知识产权的权属争议和权利的不稳定性。
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设定方面规定了几个不同的登记机关,如商标专用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专利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中国知识产权局,着作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商号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各登记机关所发布的登记程序内容不相一致,其登记期限和费用也各不相同。如果出质人以两项以上的知识产权共同出质,其登记机关更为复杂。从成本与效率的角度来考虑,这种登记制度会加重质权设立的成本,降低质权设立的效率。
知识产权质押评估难,不利于信贷操作。知识产权质押最重要的环节是价值评估。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知识产权评估在中国逐渐活跃,通过资产评估确认知识产权的财产价值,从而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但目前中国还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中国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其可操作性较弱,特别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及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也没有各自具体的评估准则。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评估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需要经过市场调查、市场分析、市场预测等程序,才有可能使得知识产权评估趋于大致准确。此外,中国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还存在着评估人才缺乏、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权威评估机构不多、评估市场混乱等缺陷。因此,如何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显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银行对出质的知识产权不易控制,导致风险防范难。传统的银行贷款要求借款方提供第三方担保或有形资产担保,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只能以未来预期现金流作为担保,不确定性较强,银行明显感到贷款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此外,在具体的知识产权质押运用中,出质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经常会出现有偿、无偿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势必导致知识产权价值下降,质权价值的下降必然损害贷款银行的利益,不利于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且,贷款银行也很难了解质权人的包括转让、许可在内的大量日常经营行为。
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处置难,影响银行信贷的积极性。银行发放不动产质押贷款积极性较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其所对应的债权逾期时,能够通过拍卖等形式较便利地获得及时足额的补偿。与不动产抵押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相对较差,质押物处置起来相当困难。目前,国内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知识产权转让市场不大,评估和转让程序复杂严格,都会耗费银行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处置成本过高。
有关专家认为,与一般信贷风险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法律风险、估值风险、经营风险、处置风险。因此,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进一步明确专利资产评估,确定评估值与质押金额之间数量关系。(张 梦)
同时,还需要相关各方的支持。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完善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另一方面,银行要建立贷款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合理设计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品种、简化该类贷款流程、利用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此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并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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