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潍城区新纪元建材市场商户朱先生反映,近期有顾客询问寒亭区百汇大市场一家名为步云楼梯的店铺是否是他开的分店,这令他感到很纳闷。据了解,寒亭一商家牌匾与朱先生注册的“步云”商标有重合,并且都销售步云楼梯,但货源与朱先生经营的步云楼梯完全不同。寒亭那家店铺涉嫌商标侵权。
朱先生表示,他在潍坊城区从事步云楼梯生产及销售已多年,早在2008年就注册了“步云”商标。
“我现在在城区只开了两家步云楼梯专卖店,一家位于潍城区新纪元建材市场,另一家位于寒亭区红星美凯龙商场。如果其他商家要销售我们的步云楼梯,必须经过我的授权,寒亭区百汇大市场这家店铺名称与我的商标有重合字眼,而且声称跟我们是一家,卖的同样是步云楼梯,这岂不是商标侵权?”朱先生说。
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工业区内,是一家专业设计、生产、销售各类家用钢木楼梯、商用钢木楼梯、工程楼梯及楼梯配件、楼梯立柱的企业,其主要产品有双梁楼梯、斜梁楼梯、中柱旋转楼梯、楼梯配件等。该公司经理被问到此事时,该公司经理承认未进行相应的商标注册。
朱先生作为“步云”商标持有人,霸州市步云楼梯厂生产并销售步云楼梯已涉嫌商标侵权。“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最重要的判断条件是是否会造成消费者误解,生产厂家使用这种模糊用语宣传,极易误导消费者。”袁延武说,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销商明知所售产品商标侵权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也构成商标侵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