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工商局日前帮助企业成功抢救闲置注册商标60件。
怪石沟、怪石峪商标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粮油加工厂于2003年申请注册的商标,分别跨30大类进行了注册,有效期为2003年4月21日至2013年4月20日。
该厂成立于2001年,是由第五师八十四团投资设立的,并且连续多年实现利润增长。但后因投资主体改变了投资方向,该粮油加工厂于2008年10月被注销。此后,怪石沟、怪石峪等60件商标闲置,无人续展、转让,无法继续有效使用。
为保护当地这一品牌,博乐市工商局干部多次深入第五师八十四团,向相关领导宣传商标的作用、品牌的价值,并帮助八十四团积极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系,研究怪石沟、怪石峪注册商标续展、转让事项。不久前,怪石沟、怪石峪商标分别办理了续展、转让手续。至此,这60件商标被博乐市工商局“抢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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