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川省成都市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西希望集团)旗下开发的景观物业项目,“希望城”涵盖了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写字楼、住宅区等业态,目前已在四川省德阳市等地开盘销售。然而,华西希望集团“希望城”商标注册却受阻于他人在先权利。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申请商标系第9293879号“希望城”文字商标,由华西希望集团于2011年4月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36类不动产管理等服务项目上。在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华西希望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评委以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引证商标“HOPE&CITY”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为由,作出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的复审决定。华西希望集团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引证商标为第6680596号“HOPE&CITY”商标,由北京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提出注册申请,2010年4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6类不动产管理等服务上。
华西希望集团该案代理人表示,“希望城”房地产项目是华西希望集团在全国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在全国5个城市进行了兴建开发,具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度。“希望城”系列商标是在华西希望集团“希望”商标基础上的延续和在房地产项目上的扩张使用,而“希望”商标作为华西希望集团的主要商标,为相关消费者所熟知,已经与华西希望集团建立了紧密联系。房地产作为交易金额较大的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会给予较高的注意度,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和消费者误认。
据了解,根据华西希望集团现有的证据显示,“希望城”是该公司在2010年投资兴建的房产项目,由于当时华西希望集团将其作为在先商标“希望”的合理使用,并未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华西希望集团于1993年8月申请注册了第779252号“希望”商标,1995年3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6类不动产代理等服务上,目前处于有效期内。
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商标保护尚存在亟待厘清和解决的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商标保护的地域局限性,房地产商标与地名、企业名称、楼盘名称之间的冲突和界定,当争议冲突发生时,又会出现主体资格、诉争权利、法律适用上的困境。房地产作为交易标的额大、市场集中程度高的行业,品牌化将成为其发展趋势,而建立完善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体系无疑是其品牌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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