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中长期商标战略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表示,通过实施商标战略,中国将加快培育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工商总局表示,要分3个阶段对商标战略进行中长期规划。根据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将建设成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届时,商标法治环境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也将充分显现。
《商标法》将作修改商标审查缩短至一年国家商标战略制定的第一阶段重点目标之一就是修改、完善《商标法》。国家商标战略明确提出,要加强商标注册管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商标审查周期,从以前的36个月到控制在12个月内。
海信集团品牌管理部部长王瑞吉对本报记者表示,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对企业而言非常有益。“以前的商标审查周期给企业的品牌宣传和推广带来了诸多不便。一般而言,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非常快,有品牌保护意识的企业在推出新产品之后,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以获得保护,并阻止他人模仿。36个月的审查周期往往使得商标虽然获准注册了,但是企业对新产品的推广期也过了,企业也就失去了其所要求的保护意义。”他说,“此外,企业在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时,有些成员国需要所申请的商标在原属国先取得注册后才能申请国际注册,缩短商标审查周期有利于我国商标在海外的保护。”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表示,目前国际上关于申请商标注册的期限通常在一年左右,现在我国将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一年内,实际上使国内企业的竞争平台逐步与国际接轨。这有利于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对于促使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获得相应的市场预期,提升企业竞争力有着积极作用。
北京欧标海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亮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商标审查周期过长,导致了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专业性和信誉也一度遭到申请人的质疑。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与商标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也受到一定影响。“这使得代理行业这座架在商标局和申请人之间的‘桥梁’不能有效畅通。”他说,“商标审查周期缩短对于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而言,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罗高亮表示,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对企业的好处可以归纳为“准、稳、快”。他解释说:“首先,商标检索准确率大大提高。我国商标注册奉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企业在申请之前要全面检索是否在类似商品上存在近似商标。目前新申请的商标递交到商标局后,要经过大约半年时间才能出现在官方数据库中,企业只能检索到自申请日起半年前的商标,这容易导致商标被驳回。商标审查周期缩短后,可大大提高申请的成功率。其次,过程平稳。对于商标实质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商标驳回、商标异议等问题都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裁决,避免了企业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历经数年都还无法获得注册证书的尴尬局面。最后,证书下发快。目前我国申请注册一个商标需要3年左右,时间过长,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注册风险甚至经营风险。而在新规定中,如果商标申请顺利,企业一年左右就可能拿到证书,为企业及时进行品牌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汪瑶)
建立商标维权机制应对海外抢注国家商标战略提出,要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对于国内知名商标在海外屡被抢注的现象,工商总局透露,正在考虑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鼓励企业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来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据介绍,该机制将充分发挥中国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职能,以及商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优势,充分利用多边、双边商标领域合作机制、商标主管机关商洽等形式,建立有效的争端维权信息联络机制和维权投诉协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保护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王国华表示,该机制对于国内企业进军海外市场具有重大意义。他说:“这一机制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相关国家在商标方面的法律规则。此外,有一些海外商标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我国政府部门的协作,利用这一机制,通过我国政府部门与相关国家政府部门的沟通,可更好地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厦华电子公司品牌部经理苏再泉告诉记者:“‘PRIMA’商标是厦华彩电出口的专用商标,目前我们已陆续向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注册申请,但是在部分国家和地区仍然存在着‘PRIMA’商标被抢注的现象,致使厦华丧失了一部分国际市场。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的建立可为企业应对海外商标纠纷开辟有效通道。”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家力建议,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机制,首先应对我国企业在海外注册的商标数量及各个注册国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进行国际注册。其次,当国内企业遇到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被侵权,以及诸如产品因商标原因被海关扣押之类的政府层面的强制执行时,该机制应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最后,还应主动对我国企业进行培训与法律普及工作,使企业充分了解各国在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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