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樊芸代表发言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谈到了去年全国人大修改的《商标法》,以及一些对《商标法》的建议。她建议将无主商标收回国有。
樊芸在今天下午的审议中,谈到了去年全国人大修改的《商标法》。她说,目前存在大量闲置商标,特别是在服装、视频、广告等领域,再注册新商标的空间已经非常小,给一些商家、企业造成困难。樊芸说,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创造性的,包括专利,第二类是识别性的标记权利。所以,无主商标应该归为国有,这样才能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以及社会秩序,保护社会财富。
樊芸建议,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者任何单位和个人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没有人继承的,商标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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