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双阳梅花鹿”食品类(第29类)、药品类(第5类)两件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正式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至此,双阳区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增至3件,在长春地区排名第一、在省内排名第二。
2008年4月,“双阳梅花鹿”活动物类(第31类)商标核准注册,成为吉林省首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过几年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范围单一的局限性日益凸显,除活体梅花鹿之外,鹿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地理标志。为此,双阳工商分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于今年1月正式提交注册申请,把30种鹿产品分成两个类别,扩大“双阳梅花鹿”地理标志注册范围。
据双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双阳梅花鹿”在活动物类、食品类、药品类全面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由原来1个类别1种商品扩大到3个类别31种商品,商标保护范围将包含养鹿、初级鹿产品整个产业链,这对于进一步开发和保护双阳地方特色鹿业资源,促进鹿业经济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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