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签定的商标使用合同,却在到期后擅自非法冒用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江苏省盐城市恒正烟花实业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给浏阳市宏金出口鞭炮烟花厂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5月21日,浏阳市宏金出口鞭炮烟花厂厂长刘宏钦,向浏阳市枨冲镇司法所所长罗喜平寻求法律帮助。接到反映后,司法所即指派司法员着手调查核实,并与对方电话交涉。然而,恒正烟花实业有限公司矢口否认侵权事实,仅承认目前尚有部分剩余"宏钦"牌商标标识,要求厂方允许其继续使用完,同时最多补偿厂方5000元转让金。浏阳司法员起草了一份投诉书电传给了当地工商部门,并告知对方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通过调解,由江苏省盐城市恒正烟花实业有限公司赔偿浏阳市宏金出口鞭炮烟花厂人民币8万元,当场兑付4万元,2009年7月10日前再支付2万元,余款2万元限在2010年7月30日前兑付清。(记者李琪通讯员鲁庆红实习生郝艳涛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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