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三联”商标归属权问题,从“口水仗”升级到了诉讼层面。*ST三联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而三联集团则重申自己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
*ST三联日前公告称,就有关“779479”号“三联”商标的合同纠纷,公司已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三联集团立即停止将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并将该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该案已定于7月17日开庭审理。
此前双方已就“三联”商标的归属权问题打过多次“口水仗”,如今终于升级到了诉讼层面。对此,三联集团今天回应称,三联集团与*ST三联之间的商标所属及使用权的合同约定是清晰的、明确的。其表示,当初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该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三联集团是*ST三联的第一大股东,而如今三联集团已丧失大股东地位,故有关商标使用约定的“范围、期限、不竞争”等事项同时失去法律效力。
三联集团重申,三联集团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并表示,*ST三联继续使用“三联”服务商标已属侵权,只是由于股权拍卖的合法性还有待于司法判决,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归属尚未尘埃落定,所以他们暂时没有要求其停止使用“三联”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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