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品牌的争夺战初步定于7月17日开庭。国美控股的*ST三联[5.84 -1.52%](600898)公告称,已于5月14日接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公司诉三联集团商标合同纠纷案已获立案。
国美:商标有合同约定
2003年1月20日,三联集团重组郑百文(*ST三联的前身),承诺允许上市公司在家电零售领域无偿使用“三联”商标,并承诺三联集团不再以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
“就比如嫁闺女,商标是‘陪嫁品’。”昨日,国美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表示,“三联”品牌是三联集团许可上市公司永久无偿使用且独占使用的承诺。
*ST三联认为,三联集团再次进入家电连锁领域,并开出“三联家电”卖场,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经营连续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ST三联。
三联:履约环境已变
昨日,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失去*ST三联大股东地位之后,“范围、期限、不竞争”等事项同时失去法律效力。针对此次诉讼,三联集团方面称,集团才是“三联”商标唯一合法所有人。
据三联商社近日发布的今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当期净亏801万多元,较去年同期的2159多万元亏损大为减少。这是国美接管三联商社以后的首份业绩报告。 (记者田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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