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街工商所接到举报,辖区内某眼镜店未经“宝岛”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擅自在店内中使用“宝岛眼镜连锁”招牌,突出使用“宝岛”字样,其行为涉嫌商标侵权。
北塘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眼镜店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除招牌外,在其销售的眼镜架吊牌、眼镜盒、眼镜布上均使用了“宝岛眼镜连锁”字样。初步认定涉嫌商标侵权,现场对商店内的眼镜架732副、眼镜布800条、眼镜盒369只进行了依法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近期,北塘工商分局积极部署打击“傍名牌”眼镜的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眼镜行业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销售中文产品标识不齐全眼镜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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