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宁签署2014年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部市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国家工商总局与市政府共同建立推进2014年青奥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在青奥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紧密合作。市政府支持南京青奥会组委会开展申请南京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登记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加强交流与协调。国家工商总局支持南京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登记注册相关工作,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加快审查,及时对符合规定的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予以注册登记。同时,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南京为核心、长三角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4年青奥会注册商标、特殊标志的专项保护,严肃查处侵犯青奥会注册商标以及特殊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副市长陈刚、南京青奥组委会副秘书长戚鲁以及省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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