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阿迪达斯关于“阿迪王”商标侵权一案,而在本次诉讼中与之前阿迪达斯就此商标纠纷提出的诉讼不同的是,这一次被告由“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华珠鞋业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变成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而阿迪王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出席本案。
据悉,阿迪达斯在以往对于“阿迪王”商标侵权诉讼的焦点都集中在阿迪王公司对于“阿迪王”商标的专用权及阿迪王公司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多次诉讼均未有结果。原因在于,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经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该商标在鞋服等商品上核准注册,是属于合法商标,阿迪王公司对其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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