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这事好蹊跷 他为啥举报自己商标侵权 谁侵了谁权?

这事好蹊跷 他为啥举报自己商标侵权 谁侵了谁权?

    发布时间:2013-03-08

前几天,义乌市工商局接到一名颜姓男子举报,称义乌江北下朱小区某居民楼内有一批商标侵权的香皂。在那幢居民楼里,执法人员发现一批标有“Dewes”商标字样的香皂,一共300箱。

登记时,执法人员注意到,这批香皂的收货人和举报人都姓颜,经查为同一人。

工商再查,发现香皂的商标“Dewes”,就是颜某自己于2010年注册的。

他为什么要举报自己?谁侵了谁权?执法人员有些疑惑。

原来,颜某注册商标后,委托江苏涟水县的路某加工生产。颜某提供香皂外包装和生产香皂的模具,路某负责生产和包装,双方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

香皂生产好以后,路某将货发到义乌。可颜某在提货时,却发现外包装不符合自己要求,拒绝付款并要求赔偿。哪想到,路某态度强硬,不愿付款也不愿将模具归还,还声称要把香皂发往别的地方销售。

颜某一气之下,就向工商进行了举报。他觉得,路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

义乌工商部门认为,在这起纠纷中,颜某和路某签订的是承揽定做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做物香皂的所有权在加工完成时,就属定做人颜某所有,承揽人路某只享有留置权。

因为颜某没有付清货款,路某可以将此作为留置条件。不过,留置期限最短不应少于2个月,也就是说,路某至少要在加工完成2个月(留置期满)后,才能自行处置这批香皂。

在这期间,根据《合同法》规定,颜某可以要求路某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因此,颜某关于商标侵权的投诉,根本不成立。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颜某并未注册成立公司却擅自冒用“浙江省某日化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工商提醒说,虚假举报也是违法行为,情节较严重的,甚至可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标签: 侵权 工商局 商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