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品胜)将深圳市优之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之宝),就优之宝侵犯品胜“PISEN”商标一事将前者起诉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据了解,“PISEN”商标自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便一直是品胜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第4374878号)和长期使用的www.pisen.com.cn域名的主要部分。在近期的网络维护中,品胜发现深圳市优之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注册了PISEN.CC域名;此外,还发现优之宝在马可波罗网站上另外注册了“pisen.cn.makepolo.com”网页,且优之宝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所售卖的电子产品与品胜主经的产品类型相同,从而构成对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PISEN”(商标注册证第4374878号)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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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相关法律;深圳市优之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近年来,商标与专利大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这背后所折射出的是产业生态模式的转变,传统产业生态链逐步由产销、研产销模式发展到知研产销或者知资研产销等模式,产业链前端对整个产业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产业链的变化对品胜这样的数码3C配件企业来说也同样适用,商标、专利与核心技术影响着数码配件产业和企业的长久发展。据悉,品胜对优之宝的这起诉讼,只是品胜近期采取的多项涉及到商标、专利技术保护、打假的法律行动之一。
目前,该案在1月18日立案受理后,品胜已于1月22日缴纳了诉讼费,目前正等待法院的传票,并安排具体开庭审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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