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9696-518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水晶光电:商标事件不影响生产运营

水晶光电:商标事件不影响生产运营

    发布时间:2009-05-13


    近期有关水晶光电中文商标被抢注一事引起投资者广泛关注。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公司董秘范崇国和法律顾问罗小洋。

    罗小洋认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王灵燕申请注册的LOGO和水晶光电现有商标LOGO完全相同,而这个LOGO一直是水晶光电使用。虽然王灵燕申请的商标注册这个行为本身是其享有的权利,但是我国《商标法》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且,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款明确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文“水晶光电”虽然并不是公司产品的商标,但是作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使用的名称和产品的习惯性叫法,已经具有相当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因此,如果水晶光电向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工商总局不批准王灵燕的注册申请是有据可依的。

    对很多投资者认为“水晶光电”商标若被抢注,公司将不能使用“水晶光电”作为股票简称的误会,范崇国表示,商标与股票简称之间不存在实质关系,就算商标被抢注,股票简称也可以照旧使用。

    此外,范崇国表示,即使王灵燕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因公司属于外向型企业,商标使用一直采用“ZQCOT”英文商标,该商标于2005年11月申请注册,并于2008年11月由国家商标总局批准注册。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9696-518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9696-518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