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联合举办了“实施商标战略,加强教育品牌保护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重视。我国《商标法》规定,教育系统涉及的“校名、校名的简称、校徽、其他标记等”均可作为服务商标予以保护。启动仪式后,东城区教委将为全区一百余所教育部门办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整体注册教育服务商标,这在首都教育系统尚属首例。
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实施。
2、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3、依法审批本区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年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执法;对办学质量进行监控。
4、指导本系统及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组织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物资设备配制。
5、实施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本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初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工作。
6、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指导和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7、负责规划、指导本区的教育科研工作。
8、负责指导本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
9、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10、负责统筹管理本区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11、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12、管理并协调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3、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报送;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4、代管东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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