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评估组对我市获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高度肯定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成果。副市长陈奕君代表市政府对我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2010年,我市获评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目前已累计拥有注册商标87769件,其中农产品商标6652件、服务商标8821件、境外商标762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1件,五项数据分别比两年前增长52.8%、38.9%、67%、19.4%和61.5%,境外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位居全省首位。同时,我市连续三年获得“品牌之都”称号,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评估办法,国家工商总局每两年对示范城市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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