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留坝县商标奖励办法》,鼓励引导县内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实施“质量兴企、品牌兴企”战略,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根据规定,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汉中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获得《商标注册证》的涉农、涉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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