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已久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7月16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鸿道集团的申请。广药集团由此获得最终胜诉,迎回“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鸿道集团包括下属加多宝公司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是中国最早的凉茶植物饮料。香港鸿道集团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寻得与广药集团合作,获得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10年。
在商标租约尚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通过三次行贿300万港币的手段,以补签“补充协议”的方式,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再延长10年,商标使用费却始终维持“低消费”(每年400万元-560万元人民币)。后行贿案东窗事发,陈鸿道弃保潜逃。
2010年5月广药集团与鸿道签订的合同到期,广药集团开始追讨“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并申请仲裁。这被称作“第一商标仲裁案”,今年5月裁决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自2010年合同期满,就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鸿道集团随后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结果,力求“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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