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香港注册的公司,却因为公司名称与世界著名品牌厂名部分相似,经营者遂投机借用对方商标名气,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昨日,荣昌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处一起皮具傍名牌侵权案,对侵权者处以1万元罚款。
据介绍,个体户郑某在该县一商场租赁柜台销售皮具。其销售的皮包、钱夹等商品吊牌标注商标为dadsolid”(喜登路易),系美国登喜路(香港)某公司商标,生产商为广州某皮具厂。郑为了便于销售,却在销售标价签上标注品牌为“登喜路”,给消费者造成误导。(记者 汪君 通讯员 郑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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